Carol G. Liu

合伙人 Investment Funds
Kirkland & Ellis

概览

客户称甘律师“是一位出色的领导者”“一流的基金顾问”“商业意识极强”“非常注重细节”,而且“总是及时回复、经验丰富、很有助益”。客户称赞其在艰难的谈判中能够保持“专业、冷静和自信”,认为“其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判断力、务实精神和以解决问题为导向的工作作风使其脱颖而出。”他们赞赏甘律师“熟知在高度活跃、不断变化的市场中哪些行为是商业性的、哪些行为是适当的,并能够在客户需求与这些行为之间找到平衡”。 - 《钱伯斯大中华区指南》《钱伯斯亚太指南》《钱伯斯全球指南》和《法律500强》
甘柳律师是凯易私募投资基金业务合伙人,被钱伯斯评为投资基金“一级”律师。甘律师及其带领的律师团队经常为全球及亚洲基金发起人就架构及设立各种策略的私募投资基金提供法律服务,包括收购基金、成长型基金、创投基金、母基金、私募债权基金、房地产和基础设施基金、跟投基金及独立管理账户等,涉及医疗健康、科技、媒体和电信(TMT)、消费品、金融及其他行业,涉及中国、日本、韩国、东南亚及印度等司法管辖区。客户经常委托甘律师就敏感微妙的发起人内部问题提供法律建议,例如,设计绩效分成及其他薪酬激励机制,就战略性普通合伙人交易和创始人交接班规划问题提供建议。客户还就一系列复杂的基金相关交易求助于甘律师,包括普通合伙人主导型接续基金交易、普通合伙人主导型要约收购有限合伙人份额交易(GP-led LP tender)、转让买卖老股与新基金融资的捆绑交易、优先股交易、有限合伙人投资组合买卖交易以及其他复杂交易。

甘律师曾为全球和亚洲的众多知名基金发起人提供服务,包括Advantage Partners、Ardian、Ares、上达资本、康桥资本、Creador、钟鼎资本、光远资本、普洛斯、隐山资本、高瓴资本、厚生投资、IDG资本、Integral Corporation、日本成长投资联盟(JGIA)、君联资本、正心谷资本、洲岭资本、兰馨亚洲、太盟亚洲资本、REVA、TPG亚洲、TPP、祥峰控股及华平投资。

甘律师被《钱伯斯全球指南》和《钱伯斯大中华区指南》(2022 – 2025年)评为投资基金领域一级律师,被《钱伯斯亚太指南》(2020 – 2025年)评为投资基金(私募股权)领域“知名律师”。甘律师作为一名顶尖律师还连续数年受到多家其他知名法律刊物的认可,包括《法律500强亚太》《国际金融法律评论1000》及《法律名人录》等。

根据《钱伯斯亚太指南》《钱伯斯全球指南》和《法律500强》,甘律师被普遍认为是“一位出色的领导者”、“一流的基金顾问”,拥有“极强的商业意识”且“总是及时回复、经验丰富、很有助益”。客户称赞其在艰难的谈判中能够保持“专业、冷静和自信”,认为“其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判断力、务实精神和以解决问题为导向的工作作风使其脱颖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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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认可

2021-2025年,《钱伯斯亚太指南》“知名律师”(投资基金:私募股权)

2022-2025年,《钱伯斯全球指南》“一级律师” (投资基金 - 外资律所)(中国)

2022-2025年,《钱伯斯大中华区指南》“一级律师”

2025年,《法律500强》“领先合伙人”

2024-2025年,《商法》“法律精英:律界精锐(国际)”

2023-2024年,《商法》“法律精英:睿见领袖(国际)”

2021、2023-2024年,《法律500强》“领先律师”

2012、2020-2024年,《国际金融法律评论1000》“领先律师”和“备受推崇律师”

2022-2024年,《国际金融法律评论1000》“IFLR女性领袖”

2024年,《法律名人录》“全球领先律师”和“全国领先律师”(中国内地、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私募基金

2023年,《法律名人录》“全球领先律师”

2022年,《商法》“法律精英:外资律所优秀律师(A-List China’s Elite Lawyers (Foreign Firms))”

2022年,《法律名人录》中国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领先律师”

2022年,《欧洲货币》亚太商法女性大奖“年度最佳投资基金律师”

2020-2021年,《法律名人录》“领先律师”

2015-2021年,《钱伯斯亚太指南》“领先律师”

2014-2021年,《钱伯斯全球指南》“领先律师”

2013-2014年,《钱伯斯亚太指南》“潜质律师”

执业资格

执业资格

  • 2013年,香港,事务律师
  • 2005年,马萨诸塞州
  • 1999年,中国 (未执业)

语言

  • 英语
  • 普通话

教育背景

  • 北卡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荣誉毕业生
  • 华中师范大学法学硕士
  • 华中师范大学文学士, 英语